昨日,天津市红旗农贸批发市场、金钟批发市场、何庄子农贸批发市场、王兰庄农贸批发市场等九大日用消费品批发市场与天津市工商局辖区工商所签订了服务机构食品安全承诺书,承诺建立产品质量管理制度,积极采取措施保证上市食品质量。
九大批发市场负责人表示,他们要狠抓登记索证、安全公示、产品备案、投诉接待四方面,堵住不安全食品。首先,建立市场准入及退市登记制度,严格审查食品经营者主体资格,严禁无证照者进场经营。完善和执行索证索票制度,加强对经营者索证索票情况的检查,督促食品经营者向供货商索要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材料,坚决杜绝未取得合法票证的产品进入市场,督促经营者建立进销货台账。建立猪肉、禽类等重点产品“挂牌经营”管理制度。要求经营者标明产品产地、动物检验检疫证明等内容。
其次,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报告等制度。设置“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公布最新的食品安全信息,并建立公示档案和公示记录簿。当发现经营者销售的商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危及人体健康或人身安全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蔓延并及时向有关执法部门报告。
第三,实行重点产品备案记录制度,对重点产品进货凭证、台账记录等情况进行核验,并做好核验记录,留存一年。
第四,建立消费者投诉接待处理制度。认真负责地接待,并及时妥善地处理消费者对产品质量的投诉,对确实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及时督促经营者予以退赔。与食品经营者签订上市商品质量保证承诺书,禁止囤积居奇、欺行霸市、强买强卖、以次充好、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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