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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记者刘雁军):8月10日上午,天津市质监局召开“严格遵守《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确保产品质量安全”企业座谈会,深入贯彻落实全国质量工作会议精神。本市获得国家食品生产许可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等20家企业代表参加了座谈会。
据市质监局负责人介绍,目前本市动态跟踪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997家,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828家、证书962张。今年上半年市质监局组织对781家食品生产企业的991批次产品进行了监督检验,合格872批次,合格率88%,同比提高4个百分点。市重点监控的获证食品(QS)质量较好,合格率为93.48%,同比提高6个百分点。桶装饮用水合格率为83.6%,与去年基本持平。组织对146家经销企业销售的乳制品、醋、酱油、肠类制品、冻虾仁、小麦粉、农药、化肥等15种280批次产品坚信了监督抽查,合格批次237批次,合格率为84.34%。同比提高16个百分点。今年一季度,国家抽查本市179家企业生产销售的47类197种产品,合格155种,平均合格率78.7%,比去年同期提高1.1个百分点。其中,26类产品100%合格。截至目前,本市共有中国名牌产品18个,天津名牌产品223个。
据介绍,关于本市贯彻国务院《特别规定》,将开展以食品安全为重点的质量专项整治行动。
(一)做好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的调查建档工作。对全市范围内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进行全面调查,进一步摸清底数,掌握基本信息和质量现状,完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基本质量信息档案。
本次摸底建档工作的对象范围为:一是已取得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二是已取得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包括其产品尚未纳入市场准入制度管理或尚未进入食品生产许可证无证查处)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三是已取得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生产工艺和设备简单、生产加工人员较少、生产规模较小,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小作坊;四是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不全或者无证无照,具有固定生产加工场所,生产加工用于销售的小作坊。
(二)加强区域性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分析工作。质量分析范围:一是长期存在的区域性食品质量安全问题,食品百千万工程专项整治确定的区域问题等;二是涉及国家节能减排等产业政策的产品;三是区域性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四是无证生产相对集中及其他区域性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三)做好食品等安全类产品强制性标准的清理工作。对以食品为重点的安全类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的产品执行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产品执行标准时效性和食品标签符合国家标准的情况进行检查。
(四)做好专项整治对象的筛选排查工作。
整治的重点产品:一是食品。主要包括: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冷冻水产品、蔬菜农残、无公害蔬菜标志、乳制品、熟肉制品、副食调料、酒、面粉、糕点等时令和高风险食品。
二是生产许可证产品。主要包括:助力车、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电线电缆、人造板、家用电器、农药、机动车制动液、压缩、液化气体等。
三是强制性认证产品。主要包括:可移式灯具和电吹风、电源适配器、橡胶避孕套、玩具、照明电器、金融及贸易结算电子设备(预付费式电能表)、低压成套开关设备、汽车制动软管、汽车轮胎等;以及黑心棉、羽绒制品等其他安全类产品。
整治重点区域:一是质量安全问题比较突出的城乡结合部等薄弱地区,主要是中小企业及非法加工窝点、小作坊;二是生产比较集中而监管力量相对薄弱的地区和产品质量不稳定的企业;三是制假售假活动屡禁不止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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