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版社编辑为偿还自己欠下的债务,数次虚构自己可以与被害人合作出书以及有低价底商出售的事实,先后利用虚假协议书和短信定制的假公章三次骗取被害人钱款91万余元,后因无力偿还被告发。日前,这名男子被南开区检察院以涉嫌合同诈骗罪依法批准逮捕。
李青,本市一家出版社编辑。在2007年6月4日,为偿还自己欠下的债务,李青找到本市一家彩印公司的负责人于海,声称自己可以和该公司合作给连云港教育局出版《假期能力训练(初中版)》一书。双方签订合作出书的协议后,李青以合作费和稿费为名要于海先支付10.3万元,于海以转账支票的形式将这笔款项汇出。在此后不到半个月时间里,李青又以负责包销数十万图书为诱饵和于海签订合作出版《道德经·百家书》、《假期能力训练(小学版)》两本书的协议,骗得预付款31.3万元。在此期间,李青还找到在书店工作的老同事王明,称单位委托他出售和平区一小区底商,王明只要出50万元就能购得一套。王明信以为真,签订协议后,交给李青50万元。(涉案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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