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维维是一名安装工,两个月前他到梅江某小区为客户安装空调时,被忽然冲出的恶狗咬伤。虽然这是只流浪狗,可王维维一纸诉状将该小区的物业及两名保安告上法庭。原来,王维维得知,他之所以会被流浪狗咬伤,是由于当时该小区的两名保安用铁锹追赶这只狗,将狗追急了导致伤人。日前,天津市河西区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开庭当日,只有物业公司派人到庭,两名保安张某和丁某未能到庭。
物业公司在答辩状中称,王维维诉称其在楼道被狗咬伤是物业所属保安人员“想把狗轰出小区,结果把狗追急了造成原告被狗咬伤”一节,与事实不符。实际情况是物业公司所属保安人员接小区监控室报告发现区内一只沙皮狗无人牵领在小区内乱窜,为防意外需控制此狗。故保安人员在小区四处寻找此狗,而非追赶此狗。当保安人员寻至5号楼附近时,听见王维维呼喊狗咬人时,才发现此狗在7号楼一楼楼道内,已被王维维打死。所以,王维维被狗咬伤并非保安人员追狗所致。
当法官询问两名保安为何未能到庭时,该物业公司来人称,两名保安已经辞职不知去向。
那么流浪狗伤人到底该由谁埋单?物业、保安还是王维维自己?由于两名被告未能到庭及需要证据调取等原因,法官决定择日另行开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