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地男子受人雇用,在负责工地管理期间,殴打、辱骂并通过扣押身份证、不发工钱等手段非法限制农民工人身自由。日前,该男子因涉嫌强迫职工劳动罪被东丽区检察院依法批捕,据悉,这是本市检察机关首例以强迫职工劳动罪批准逮捕的案件。
嫌疑人王某,40岁,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经查,王某受李某(另案处理)雇用,于今年3月至6月间,管理李某在本市的建筑施工工地。在李某承包本市东丽区军粮城镇一居民楼建设期间,王某以打骂、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对所雇用的农民工进行管理,白天不允许农民工单独外出,将农民工的身份证扣押,还时常克扣农民工工钱。经群众举报,王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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