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市统计局最新统计报告显示:根据《天津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2006年统计监测报告统计数据表明,本市妇女儿童受教育水平和女性就业比例明显提高,同时,得到法律援助的妇女儿童人数大幅上升。
统计数据显示,本市妇女儿童受教育水平明显提高。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超过99%、初中阶段毛入学率为115.84%,小学和初中女生入学率均高于男生。高中阶段教育得到普及,全市接受各类优质高中教育的比例超过75%,高中阶段女生毛入学率高于男生6.1个百分点。在高等教育方面,截至2006年,本市在校大学生规模达38.8万人,其中女生19.54万人,占在校大学生总数的50.4%。在读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中的女性比例分别为49.95%和38.98%,比上年分别增加了2.12和2.25个百分点。
同时,本市妇女积极参与经济社会活动,女性就业比例进一步提高。去年全年新增就业岗位29万个,全市就业人员达到562.9万人,比上年增加20.4万人。其中城镇单位从业人员数为194.5万人,女性就业比重为36.1%,比上年增加0.7个百分点。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女性比例由上年的44.4%下降到39.3%。随着本市社会保障制度的逐步完善,本市妇女实现了与男子平等的社会保障权利。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大保险的女性参保人数逐年增加,2006年参保比例分别为46.3%、48.1%、36.8%、34.4%、40.6%,与上年相比除工伤保险下降1个百分点外,其他保险参保比例分别增加了2.3、2.9、1.4和5.2个百分点。生育保险覆盖率达到92.4%,比上年增加了14.4个百分点。
近年来,随着本市司法体制的不断完善,各区县均成立了法律援助机构,得到法律援助的妇女儿童人数逐年增加。2006年得到法律援助的妇女人数为1611人,比上年增加898人,增长1.3倍;得到法律援助的未成年人为703人,比上年增加360人,增长1.05倍。得到法律援助的妇女和未成年人人数占援助对象总数的11.8%,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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