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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内随处可以听到的汽车鸣笛声,确实是让人烦,几乎已经到了“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地步。但是,为什么这么多年来,却一直无法得到有效的控制呢?连续多日的采访中,不少天天与这些鸣笛声“亲密接触”的交警表示,无法取证是阻碍“禁鸣”实施的一大瓶颈。
据交警介绍,针对“禁鸣”这一交通法规,相关的处理规定是,如果有司机违法,将处以50元的罚款。可是,在遇到有司机鸣笛的时候,想真正“揪”出鸣笛的司机时,交警却遇到了很大的困难。“首先是鸣笛的司机太多,一下子,这么多汽车喇叭的声音‘灌’进耳朵里,我们很难分辨出声音到底都是从哪些汽车里传出来的。无法判断出响声的来源,也就没法找到按喇叭的司机。”一名交警表示,即使只有一辆车鸣笛,作为交警在判断出这辆违法汽车的情况下,也无法进行指认。“当你走过去询问的时候,司机完全可以不承认,可我们又一时无法拿出有力的证据,当然也就不能对司机进行处罚。”
连续几天来,接受采访的几名交警都表达了同样的观点,那就是在处罚上,他们是“有劲使不出”。按交警所说,交通法里也有规定,不允许司机开车时打手机,不允许司机闯红灯等等。相对“禁鸣”来讲,这些问题就相对好处理很多。“如果司机不承认的话,可以找电信部门调取该名司机的通话记录。司机闯了红灯还不承认,可以有路口的监控记录作为证据。”但是,在“禁鸣”处理上,目前是有法可依,无证可查。
“禁鸣”处罚遭遇尴尬,对于这种情况,天津师范大学应用社会学系的张凯老师觉得,可以从两方面找到根源。其一,是有关部门的相关制度和取证技术有待进一步完善。再者,就是“鸣笛却不承认”这种不诚信行为的成本太低。
张凯说,正如交警们所提到的问题一样,如果想对随意鸣笛的司机加以治理的话,必须要完善相关技术取证手段,在确凿的证据下,让那些想抵赖的司机无话可说。有了技术作为基础,相信,司机们也会有所顾忌。
再有,司机们鸣笛后不承认,属于突破了自己的道德底线而获利,而有关部门对于这种不诚信行为的惩罚,张凯认为太低。“对鸣笛的处罚只有50元,以现在人们的收入水平看,开车的人基本不会拿50元当回事,所以也造成了‘禁鸣禁不住’的情况。”在张凯看来,想要彻底“禁鸣”,在有关部门完善制度的同时,人们的诚信度也需要提高,通过强硬的措施,或是通过自身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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