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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获悉,2007年全市兵役登记工作于昨日起全面展开。
本次兵役登记的对象是:本市常住户口,年满18至22周岁的男性公民;往年参加过兵役登记的要进行核检。同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全日制学校在校学生(不含高等院校招收的无学籍学生、在各类高考补习班学习的学生及非学历教育民办大学在校生)暂缓登记;服过现役的人员,公检法机关在职人员,被劳教、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人员,被判处徒刑、拘役、管制正在服役的人员不予登记。
登记的办法是:适龄青年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历证明)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人民武装部开设的兵役登记站进行登记。因特殊情况不能前往登记(核检)的,经基层人民武装部同意,可由其亲属代为登记(核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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