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中区法院专程到该肉贩所在的袁家岗农贸市场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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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肉贩认为同行抢走生意,遂操起砍肉刀追砍同行。昨天,渝中区法院专程到该肉贩所在的袁家岗农贸市场进行宣判,判处伤人肉贩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法官表示,此举是为了教育更多的市民和摊贩。
承办法官陈代伟介绍,去年10月15日,肉贩邱某的一个老顾客来买肉,由于旁边肉贩郑某的喊价更底,老顾客就转到郑某处买肉。邱认为,郑是故意压低价格来抢生意,遂与其发生抓扯。随后,邱突然拿起砍肉刀在市场内追砍郑某,将前来阻拦的郑某之妻钱某的右手食指划伤。
昨天下午,渝中区法院到袁家岗农贸市场的办公室进行了宣判。记者来到现场,发现农贸市场的商贩们都在谈论此事。法院领导希望通过此事教育市民遵纪守法,同行之间、邻里之间、同事之间、朋友之间都应互相体谅、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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