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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资助政策
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
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三档最高每生每年2500元。
市配套资助政策
政府奖学金每年奖励800名每生每年8000元。
政府服务基层奖励金每年奖励500名每生5000元。
政府助学金每生每年500元。
本(天津)市昨(3)日发出《关于建立健全我市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通知》,加大财政投入,落实各项助学政策,扩大受助学生比例,提高资助水平,全面推进本市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建立健全以政府为主导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保证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同时,进一步优化教育结构,维护教育公平,促进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实施了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并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寄宿生补助生活费;对中等职业学校农村贫困家庭和城镇低收入家庭学生给予助学金资助;对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立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奖、贷、助、补、减多种措施有机结合的助学体系等一系列措施,取得了良好成效。此次《通知》提出,本市在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力度,今年投入4.12亿元,使奖优助困惠及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资助政策体系的出台,是进一步落实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的需要,是落实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促进教育公平的需要,是进一步改善教育结构的需要。落实好这个政策体系,对加快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把本市建设成为国际港口城市、北方经济中心和生态城市提供人才支撑具有重大意义。
《通知》强调,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旨在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公平享有教育机会的同时,鼓励学生刻苦学习,接受职业教育,学习国家最需要的专业,到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就业;鼓励学校面向经济欠发达地区扩大招生规模。同时,统筹政府、社会等不同资助渠道,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采取奖、贷、助、补、减等多种方式进行资助。
按照《通知》精神,资助政策体系所涉及的对象,包括本市所属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技工学校、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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