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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记者霍艳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颁布20周年之际,记者从天津市档案部门获悉,市档案馆将进一步简便阅览手续、改善查阅条件,方便市民利用档案资料。
目前,市民来档案馆查阅现行已公开文件需要持居民身份证或者单位介绍信件,为了方便市民,未有身份证的中小学生可以持学生证查阅,未能携带身份证的市民也可以凭借其他有效证件进行查阅。
在放宽阅览条件的同时,档案馆还将进一步提高硬件水平,逐步扩大公众阅览室面积,满足更多市民阅览需求。另外,还将在馆内修建一个1000平方米的永久展室,展出陈列馆内珍贵文物,供市民参观。
据悉,今年档案馆还将扫描200万页各类档案、文件,促进档案电子信息化建设,这些电子文档将通过筛选、鉴定后,逐步对外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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