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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李逵”贷款买房逾期还款,“真李逵”银行信用产生不良记录。于是“真李逵”张先生向银行讨要名誉权。
去年12月底,张海(化名)去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查询个人信用报告。报告显示,七年前,张海曾向另一家银行贷款43万余元,并累计逾期还款达十几次。“事实上,我从来没有向那家银行借过这笔款项。”张海说。因认为银行的行为严重损害了自己的个人信用,致使他无法向银行贷款购房,于是张海起诉要求银行立即停止侵权,更正他的个人信用记录。在诉讼过程中,经张海申请,银行同意,法院对七年前的个人住房借款、抵押合同及抵押物清单中的签名进行了鉴定,证实上述签名并非张海所写。
一审法院认为,由于张先生没有管理好自己的身份证明,导致他人冒用,应承担一定责任,而银行没有认真核实贷款人的真实身份,应对张先生的不良还贷记录予以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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