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热难耐的7月,在芳村坑口村某个建筑工地上,建筑工人顶着烈日作业。以后,像他们这样的工人将有高温津贴。黄立科 朱元斌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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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规定本月起发放高温津贴 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月津贴150元
●津贴发放时间为每年的6~10月
●非高温作业人员月津贴100元
●通知具有强制性,企业应依规定计发
时报讯 (记者 王道斌) 今年6月,本报曾报道过广州 逾八成高温作业者享受不到国家规定的高温津贴,而坐在空调房的白领却反而能享受此项福利的怪现象。记者昨日获悉,从本月开始,广东省内从事高温作业的在岗职工,可以依规定享受高温津贴了。
近日,省劳动保障厅等六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公布广东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依据标准,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在岗人员每人每月可享15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也可以享受每人每月100元的高温津贴,津贴发放时间为每年的6~10月。据悉,这一由劳动保障等行政部门联合发出的针对高温津贴发放状况的通知尚属首次。
未正常出勤的按天折算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工资处处长陈斯毅告诉记者,此次公布的在岗职工夏季高温津贴标准为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5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00元。高温津贴发放时间为每年6~10月,可在企业成本费列支。考虑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通知》同时规定,经济欠发达地区确需降低标准的,可由地级市人民政府在下浮20%的范围内确定,并报省劳动保障厅备案。
《通知》明确指出,用人单位应将在岗且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列入发放范围。职工未正常出勤的,用人单位可按其实际出勤且提供正常劳动的天数折算发放;每年6~10月期间,用人单位除发放高温津贴外,还应视高温天气情况向职工免费供应符合卫生标准的清凉饮料。
从今年9月起正式计发
陈斯毅表示,为保障长期从事高温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通知》将高温津贴标准扩大到非夏季天气从事高温工作人员。对用人单位在其他时间安排劳动者从事高温工作的,除应按行业规定向劳动者提供劳动保护用品外,也应不低于上述标准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此次下发的通知是严格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制定出来的,因此可说是一个具备一定强制性的办法,企业应该对通知规定的相关事宜予以重视”,陈斯毅介绍,其实这个办法是由劳动保障、卫生等六部门于本月5日正式制定出台的,办法也就是从9月份开始正式施行。因此,从通知施行的9月份开始,企业就应该依规定依岗位计发津贴。而对于此前已经过去的规定计发月份,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予以补发。
相关链接 何为高温工作环境?
按照卫生部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精神,高温工作环境为“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减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
编辑点评 高温津贴谨防口惠而实不至
卧槽马
广东省劳动保障厅等六部门近日联合发布了一个“高温津贴标准”,规定: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在岗人员每人每月可享15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也可以享受每人每月100元的高温津贴,津贴发放时间为每年的6~10月。
广东是个高温地带,广东也是建设大省,相对来说,对一线高温作业工作人员多一点关怀,相比全国其他省市更为迫切。所以,看到这样一个具体而又明确的新规出台,笔者还是感到十分欣慰。舆论高呼高温关怀多年了,终于见到了这样一个结果。这当然是好事。只不过,在欣慰之余,笔者也有点担心,这些高温津贴能否真正发到那些一线工人手中?高温津贴有当然好,但如果发不对,发不当,再好再多的新规也枉然。
笔者有此担心不是没来由的。其实,国家对于高温作业应予适当补贴早就有明确规定,发放多年的所谓防暑降温费,即是其中重要的一部分,但长期以来,这个规定执行得如何?全社会可以说是心知肚明,正如今年6月本报曾报道过的,在广州,逾八成高温作业者享受不到,而坐在空调房的白领却反而能享受。这样的情况当然不是广州所独有,在全省甚至全国都有普遍性。
不该享受的享受了,该享受反倒享受不了,出现这样的反差原因何在?最关键的就在于权利的不对等。在很长时间以来,我们是把高温津贴当作一种城市福利,是先有城市身份者才能享受的,因此,才出现坐空调的白领能享受,而那些真正从事高温作业的建筑工、环卫工却享受不到的情况,因为他们绝大多数人是农民工,恰恰没有城市身份,当然就失去了享受的机会。另外一点,高温津贴的发放,我们常常是有标准,却对执行缺乏监督和强制力,这让一些企业老板可以根本不把规定当回事。
因此,对于广东省的高温津贴新规,笔者以为,有固然好,但如果不解决发放机制发放监督问题,极有可能又变成城里人“分猪肉”新福利,或者成为一纸空文,口惠而实不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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