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方网消息(记者赵颖妍):自开展“公正执法,一心为民”专项教育活动以来,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认真学习相关文件,查找问题,以“让人民满意”为根本标准,坚持和拓展司法为民各项具体措施,在立案环节便民、利民和为民,认真落实各项维护利民、便民诉讼的措施,进一步转变司法作风、规范司法行为。
一是设立残疾人立案专口,专门针对残疾人立案接待。对残疾人来访要求立案的均优先予以办理,遇行动不便的残疾人派专人负责迎送,遇聋哑人来访,负责接待的人员耐心用文字与他们进行交流。
二是加强立案环节的诉讼指导与帮助。针对大量基层群众文化素养和法律素养与现代法治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的现状,要求接待人员,通过立案释法工作,让每一个来访人员能够正确理解法律,充分行使权利。坚持向当事人发放举证通知书、风险告知书、诉讼须知等书面材料,立案法官在认真审查起诉状和有关证据材料基础上,对涉及主体不适格,诉讼请求过高,超过诉讼时效,缺乏起诉证据等情形,耐心作解释,提醒当事人可能存在的诉讼风险,减少当事人不必要的损失。对缺少起诉材料的耐心告知需提交的有关材料,对不属于法院主管的纠纷,告知当事人应如何解决。
三是针对老、弱、病、残、困等弱势群体,拓展服务领域。本辖区内起诉、申请执行的行动不便的老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可以通过电话预约,由庭领导和立案人员上门办理立案手续,减少往来法院的次数,减轻诉讼负担。
四是加强对商品房买卖、物业纠纷等群体性纠纷立案疏导工作。多做劝导工作,弱化对立情绪,引导当事人按正常程序解决问题,避免矛盾激化。
五是加强信访接待工作。要求接待人员耐心听取当事人陈述,有针对性地说服、劝解,力争使申诉人息诉服判,对一时难以沟通,不能服判的,也把申请人的情绪稳定下来,防止“越级访”和“进京访”发生。对仅凭原审法律文书不能完全肯定原审正确,或申请人坚持要求立申诉案的,立即立案,调卷复查,决不拖延。改变“驳回再审申请通知书”只写结果,不注明理由的做法,针对申请人的要求与理由,逐一详细阐明具体驳回理由,使再审申请人明白为什么不支持其申诉理由,为什么要驳回其申请,力争使再审申请人口服心服,服判息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