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天津)市政府有关方面获悉,本市要利用3年时间,对21条公路两侧各30米,9条高速公路两侧各50米、立交桥周围100米范围以内的环境,分期分批进行综合治理,彻底改变脏乱差现象。市政府特成立20项民心工程第十一分指挥部,负责这项综合治理工作。
今年启动津塘公路(外环线至胡家园立交桥)、津汉公路(外环线至东金路)、津静公路(外环线至新津杨公路段)、金钟公路(外环线至津蓟高速公路天津收费站)、津同公路(外环线至京福公路)、津港公路(外环线至西青区与津南区交界段)、京津公路(外环线至武清区界段)7条入市公路的环境综合治理。到年底前,完成津塘公路、津汉公路、津静公路3条入市公路的环境综合治理。到2008年6月底前,完成其余4条入市公路的环境综合治理。其余入市公路将在2009年年底前完成。
今年年底前,完成京津塘(塘沽收费站至武清区与河北省界)、京津塘二线(津汉公路至北塘镇)、津滨(天津收费站至塘沽收费站)、唐津(京沪高速正线至汉沽区与河北省界)、津蓟(天津收费站至蓟县收费站)、京沪(代用线:外环线至静海县与河北省界;正线:泗村店收费站至京沪代用线)6条高速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的环境清整任务。同时,完成6个高速公路出入口、2个机场出入口周边的环境综合治理任务,特别要对40个脏乱点位进行重点治理。其余高速公路在2009年年底前完成。
同时,按照要求2007年年底前,完成对唐津、京津塘二线、津滨3条高速公路涉及的8个入区口的环境综合治理任务,以及汉南、津北、津沽、津塘、津港5条公路和天津港客运码头的环境综合治理。2008年6月底前,完成海滨大道、津晋、汉南、芦堂、津汉、杨北、津塘二线、津歧、津淄、穿港、工农大道等11条公路的环境综合整治任务。
综合治理标准出台
入市公路和高速公路出入口、机场出入口的环境、高速及公路环境综合治理标准已经出台,其中包括清除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积存的垃圾、堆物堆料和河道内的漂浮物,取缔影响环境的废品堆放点和占路摊贩;拆除公路两侧300米、立交桥周边100米范围内两层以下的各类建筑(加油站除外)和违章建筑;对公路两侧30米、立交桥周边100米范围内的空地,实施以生态林为主的绿化;按照新农村建设标准,清整沿线村容村貌,对高速公路管理范围内的服务区、收费站、边沟和防护网以内的环境进行清理、美化和绿化,做到黄土不见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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