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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获悉,一个专门审理医患纠纷案件的合议庭在本市(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成立。该合议庭成立后,发挥集体智慧,相继推出了“固定证据”、“缩减鉴定时间”等一些措施,在最大限度上保护了患者的正当权益。
该合议庭审判长李俊萍表示,医患纠纷往往矛盾突出,双方争执激烈。在审理该类案件时,合议庭全部采用合议程序。判决结果是合议庭所有法官的集体意见,能够在法律框架内确保公平。
李俊萍说,合议庭在证据采用方面也会采取科学、慎重的态度,尽量保护患者的正当权益。合议庭成立之后,相继推出了一些有关证据方面的措施。如根据相关规定,患者一方只能阅读医生研究病情的主观病历,而不能复印。可是有些当事人往往不能记下全部内容,从而使自己在案件审理中处于被动地位。
为了方便当事人,合议庭在当庭质证后,将主观病历内容复印下来,并让双方当事人签字,从而“固定了证据”。该做法避免了主观病历被涂改的可能性,从而确保患者一方的相关权益不受侵害。
同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合议庭针对医患纠纷案件中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周期长的特点,积极采取措施缩减当事人不必要的等待时间。
合议庭审判长会提前印制“医院和患者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必须提交的材料清单”。内容包括:医院方应准备“医院认定书,病例摘要一式五份、医疗机构的执照、纠纷医生的执业证”等材料;患者方应准备“书面陈述一式五份、争议要点,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在第一次开庭结束后,法官将该清单发给医患双方,并要求医患双方在第二次开庭时带齐清单上所列材料。此后,在接到医学会的鉴定受理通知书时,法院便可直接将医患双方已提交的材料送交医学会,从而大大节省了鉴定等待时间。
据李俊萍介绍,该措施推出两个多月以来,医院和患者准备材料的时间从一两个月缩减到现在的一周左右,大大方便了当事人。
据了解,今后南开区法院受理的所有医患关系纠纷案都由该合议庭审理。当事人到该院立案,立案庭会将案件转到“医患纠纷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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