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如姐妹(左为马远)
在电视连续剧《闲人马大姐》中,蔡明扮演的闲人马大姐心眼好、热情高,乐于助人,又不时闹出一些笑话。她是银屏上的形象,虚构的。
记者向您介绍的是现实生活中一位真实的“马大姐”。她就是77岁的马远。
忙人“马大姐”
马远可不是闲人,她是个大忙人,整天为帮助老年人“维权”而不知疲倦地奔忙。她每天早晨骑着自行车从南楼的家中出发,8:10之前准能赶到劝业场街的法律服务所,晚上回家还要买菜、做饭,料理家务。她说,老伴儿的身体不好,我就得里外忙活,好在孙女今年考上大学了,她一直跟着我和老伴儿生活,这回我轻松了不少。儿子和儿媳工作很忙,双休日或节假日他们过来,一家人共享天伦之乐。平日,我就为老年人们忙活,为了节省时间,我一次就买出够好几天吃的菜。
马远“马大姐”的资历比蔡明演的那个马大姐老多了。首先,早在电视连续剧《闲人马大姐》播放之前的好多年,她在劝业场街已经是“名人”了,一提“马大姐”,大伙儿全知道。其次,电视剧里的马大姐是退休工人,马远“马大姐”是1948年参加革命的离休老干部。她60岁从和平区检察院离休,然后就发挥余热到劝业场街法律服务所为老年人提供义务法律服务,至今已经整整17年了。
街领导考虑到她工作十分辛苦,每月给100元的补贴,后来,增加到350元,她还跟领导开玩笑,说再少给一百吧,二百五算了。逗得大伙儿跟着她笑。她就是这么风趣。
她说,我不在乎钱,我和老伴儿的退休金足够花的了。我的家庭生活和谐幸福,我很知足,倒是有的老年人生活太困难了,他们太可怜了,能为他们排忧解难,再忙再累,我也心甘情愿。
“马大姐”之乐
马远“马大姐”手里有一摞一摞的卷宗,那是她为老年人维权17年的真实记录。她说,每当为老人们解决了一个难题,就是我最感到快乐的时候,感到自己还能发挥余热,为老人们做点儿事情,感到自己还能被老年人和社会所需要,实现自身价值,心里边高兴呀!
她为老年人办的实事有许多,信手拈来,略举两例,以一斑窥全豹吧。
“存款”问题
一位老大爷曾经是劳动模范,老伴儿去世以后,他与女儿在一起生活。72岁那年,老人突患脑栓塞,经抢救保住了性命,却留下行动不便的后遗症。老人手里有几万元存款。儿子对父亲说,您下楼不方便,存单就让我保管吧,您嘛时候用钱,我随时给您取。老人就把几张存单给了儿子。
可是,当老人需要用钱时,儿子却不肯给钱了。自己的钱不能自主支配,老人很伤心。他找到“马大姐”请求援助。
她找到老人的儿子了解情况,老人的存款确实在儿子手里,但是,却把存单改成了自己的名字。她说,你这样做已经侵占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经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儿子到银行重新变更了名字。但是,因兄妹矛盾,儿子不肯将存单交还父亲,担心这笔钱便宜了别人。为了保证老人自主支配个人存款的权益,缓解家庭矛盾,她又反复做老人及女儿的工作,最终达成协议,老人的存单由街民政科代为保管,老人何时用钱何时到街里拿存单到银行取款。
老人激动地说,多亏“马大姐”帮忙,如果闹僵了,矛盾激化,我就老来命苦了。
“赡养”问题
一位73岁的老大娘晚年生活陷入困境。她和老伴儿曾过继侄女为养女,老伴儿在世时养女还偶尔来看看,自从老伴儿去世后,养女不再露面,也不尽赡养义务。老大娘没有养老金,老伴儿去世后,没有生活来源,靠什么吃饭呀?
老大娘找到她,推开门就说,谁是“马大姐”?我找你求生来了。
听着老大娘的哭诉,她流下同情的泪水,拿出100元塞到老大娘手里,让先买点儿吃的,安慰老大娘放心,一定想方设法帮助解决难题。
她找到老大娘的养女,因养母女矛盾,其尽赡养义务不到位。
她又想办法,协助老大娘到法院提起脱离养母女关系的诉讼,经多方努力,最终,法院依法判决脱离养母女关系。这样,就为老大娘申请“五保户”待遇创造了有利条件。目前,居委会、街民政科等有关部门正积极帮助解决老人的难题。
老大娘拉着她的手哭着说,我该怎么感谢你呀,我一辈子也忘不了你的恩情!
她说,要谢你就谢党和政府吧,我不过是想了点儿办法,跑跑腿儿,具体的工作还是居委会、街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做的,是大家共同努力的结果。
17年来,“马大姐”交了“一窝子”这样的老年朋友,老人们把她当亲人,她也把老人的难事当作自己的事。不仅本街的老年人有了难题来找她,外街、外区的老人听说有个热心的“马大姐”,有了难题也来向她求援。只要力所能及,她都乐此不疲。
“马大姐”之忧
快乐的“马大姐”也有忧愁。用她的话说,有的时候,愁比乐还多。
毫无疑问,从整体上看,如今绝大多数老年人衣食无忧,安享晚年。但是,也确有一些老年人在生活上遇到这样或那样的难题,比如,有的儿女不尽赡养义务,有的只按月给几十元钱就对老人不闻不问等等,当前,一些老年人面临的主要问题就是住房难题,有的儿女骗占、挤占,甚至抢占老年人的住房,给老年人造成很大的精神伤害和生活障碍……
说起这些忧愁事,她很为老年人伤心,因为有的问题由于某些客观原因的制约,一时还难以解决。比如,一位老人住在6层,因腿脚疼上下楼困难,他想把房子卖了,再买一套一层的住房。这个问题本来是很好解决的,可是,他家有特殊原因,他的已婚儿子有自己的住房,但结婚之后户口没迁走。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如果同户籍人不同意,房屋的所有权就不能变更。因为家庭矛盾,儿子就是不把户口迁走,而且,不同意父亲卖房子。“马大姐”试图通过法律手段解决,但“人户分离”属于法院不受理案件……房子卖不了,老人就只能“困”在6层,就只能忍着疼痛上下楼。
“马大姐”说,老人的生活很困难,见了我的面就哭,我很同情他,也想了许多办法,可是,就因为有这么一条“规定”,老人的实际困难就无法解决。我能做的只是四处呼吁,找有关方面反映情况,可是问题的解决总要有一个过程呀,说实话,为了这事,我想起来就睡不着觉。
其实,类似的老年人困境还有许多,有感于这些忧虑,她意识到一个问题,就是要多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于是,她多次为老年人进行义务普法宣传,让老人了解自己有哪些权利和义务,知法、懂法,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她说,我个人的宣讲作用有限,应该呼吁全社会都来重视维护老年人权益的问题,大家都来为维护老年人权益做贡献,我们的生活就会更和谐,才能使老人们都能安享晚年、乐享晚年。我觉得这个道理很简单,谁都会老的,今天没有解决的老年人问题,明天可能就是你遇到的问题。大家都设身处地这样想一想,有些难题可能就不难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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