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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喻为居民“第二张身份证”的个人征信系统将增加更多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信息。日前,记者从人民银行天津分行获悉,本市的征信标准化建设工作已启动。今后,除了贷款状况、信用卡使用信息外,包括纳税、学历、通信缴费等信息都将逐步进入“个人信用档案袋”。
人行有关人士表示,我国征信体系建设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顺利建成,基础数据库的信息网络覆盖全国所有的金融机构,在全国范围内为每一个借款企业和有经济活动能力的个人建立了信用档案。截至今年7月末,本市的个人征信系统已录入全市有信贷记录的人数达126万人。记者近日走访本市几大商业银行了解到,各行早已开始把查询数据库作为贷款前的必经程序。据统计,2007年1月-7月,本市各家商业银行对个人信用报告的查询量就达47.5万次,其中贷款审批查询16.5万次,信用卡审批查询29.1万次。通过查询个人信用报告,今年1月-7月,本市各商业银行共拒绝个人贷款申请4086笔,金额122524.52万元,拒贷率为7%;拒绝信用卡申请24995笔,拒贷率为11.9%。拒绝申请的原因有近半数是因为申请人存在多次还款逾期记录。银行对征信系统的“依赖”也令本市居民信用意识不断增强,仅2007年1月-7月,普通居民主动查询个人信用报告就达900余人次。
此次启动的征信标准化是征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人行有关人士表示,征信标准化的目的是促进信用信息跨部门、跨行业共享,规范征信业务活动,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因此,涉及信用信息采集、使用以及从事征信业务的机构都是征信标准的使用单位,如涉及企业身份登记及个人身份认证、信贷、企业信用、产品质量、社会保障、公积金、纳税、法院执行、通信缴费、学历等信息的机构以及信用调查、信用评级等征信机构。目前人行正积极推动非银行信息的采集工作,已和建设部、劳动保障部等多个政府部门达成信息共享协议。
人民银行将通过宣传、培训、监管并重的手段,确保征信标准的有效实施。为充分发挥标准化工具管理和规范市场的作用,人行将《信贷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规范》标准作为管理和规范信用评级市场的基本技术依据纳入到日常的监管工作中。征信标准的制定直接影响征信机构的运行成本、我国征信市场化规范化经营的征信机构布局以及征信机构做大做强的政策和资金门槛。通过征信标准化工作,将促进信用信息在不同部门、不同行业的管理信息系统和有资质的征信机构间顺畅交换,保障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采集范围和提供服务领域的不断扩大;规范征信业务操作流程,保证征信数据和征信产品的质量,有效保护被征信人的合法权益和信息安全,促进征信业规范、安全、有序、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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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用记录如何保持
人行有关人士建议,如果有可能,应尽早建立个人信用记录。目前来看,最简单的方法就是与银行发生借贷关系,例如可以向银行申请一张信用卡或申请一笔贷款。这里要澄清的是:不从银行借钱不等于信用就好。因为没有历史信用记录,银行就失去了一个判断个人信用状况的便捷方法。
如果有拖欠的款项,应尽快将欠款付清。个人需建立还(缴)款计划,及时归还贷款及信用卡透支额,按时缴纳各种费用。否则,不良行为就会如实反映在信用报告中,对个人信用形成不良影响。如果信用报告中确有负面信息,这些信息经过一定年限会从信用报告中去掉。而且,正面的信息也同样会反映在信用报告中。
目前,除本人外,只有商业银行在办理贷款、信用卡等业务和进行贷后管理时才可以直接查看个人信用报告。当然,个人获得自己的信用报告之后,也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提供给其他机构看。本市居民如要查询个人信用报告,可到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征信管理处进行查询(地址:和平区解放北路117号;电话:23317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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