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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倒计时系列报道(7)
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物权法》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此,本报开设《物权法》倒计时系列报道专栏,选取10个生活中的实例,为读者解读《物权法》中的热点民生问题。
生活实例
刘女士家住本市某小区,邻居王先生在自家房屋的阳台侧面安装了一个空调机的散热器。入夏以来,王先生家一开空调,散热器就向刘女士家卧室的窗户方向吹来热风,害得刘女士大热天不敢开窗。虽然刘女士一家都很痛苦,但是不知道邻居家的行为是否违法,他们有没有权利要求邻居家拆除散热器。
新法解说
实例中,王先生的行为侵害了刘女士家的通风权,违反了我国法律关于相邻关系方面的规定。刘女士有权要求王先生排除妨碍,如果对方对其造成损失,她还可以要求对方进行赔偿。
相邻关系,是指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在行使所有权或者经营使用权时,因相互间应当给予方便或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实质上就是对行使所有权或占有、使用权的合理延伸和必要限制。这种合理延伸和必要限制,既不损害所有人或经营使用人的正当权益,同时也满足了对方的合理需要。但权利的延伸是有界限的,即不能损害所有人或经营使用人的正当权益,只有在这时,相邻关系的另一方主体才有容忍的义务,否则其行为就要受到法律的规制,排除妨碍,给相邻一方造成的损失还应该进行赔偿。该实例中,王先生有在自己家阳台侧面安装散热器的权利,但却不能将热风排到刘女士家而干扰到刘女士家人的正常生活,其在行使自己权利的同时,不能侵害到相邻方刘女士家的正当权益。
对此问题,《民法通则》中早有规定,造成妨碍的,受害一方有权要求相邻一方停止侵害,排除妨碍;遭受经济损失的,受害一方有权要求相邻一方就其侵害行为所致的损失进行赔偿。而新出台的《物权法》第84条又对此进行了确认,“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所以,刘女士可以依法要求王先生一家停止侵害、排除妨碍,也就是拆除散热器或者改变其排风的方向,如果王先生家空调排热风的行为给刘女士家造成损失,例如,由于夏天不能开窗导致屋内闷热空调开启时间加长而引致的比正常情况下多支出的电费,刘女士可在提取证据后向王先生索赔。当然,按照团结互助的精神,刘女士最好先和邻居王先生沟通协商,建议对方拆除散热器或者改变排风方向,并商议赔偿数额,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相关法律规定(《物权法》第84条《民法通则》第8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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