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深圳、香港、澳门消费者委员会(协会)在津签订四地消费维权合作协议。今后,消费者在四地中任何一地出现消费争议,都可以就近投诉,从而缩短解决周期,降低维权成本。副市长崔津渡出席了签字仪式并接见了香港、澳门、深圳消委会负责人。
数据显示,本市市民跨区域旅游呈现快速增长态势,异地旅游带来的消费纠纷,由于投诉渠道不畅等因素,出现消费争议后消费者往往对维权时间、成本、效果不满意。为了搭建一个异地维权“绿色通道”,更好地保护津、深、港、澳消费者异地旅游消费的合法权益,这次天津消费者协会和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共同发起,联合港、澳消费者委员会,在中秋节、国庆节前协商签订了合作协议,就是要保护节日期间出行旅游市民的合法权益。协议约定四方合作内容为:开展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工作;消费者咨询、投诉处理工作;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共享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相关信息、资源;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培训工作;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其他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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