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高度重视加强对台工作,针对台海局势的新变化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和部署。五年来,台海局势中有利于遏制“台独”的积极因素在增长,两岸关系朝和平稳定方向发展的势头在增强;同时,陈水扁当局的“台独”分裂活动不断升级,仍然对台海和平构成严重威胁。
坚决遏制和打击“台独”分裂活动,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台海地区和平。2005年3月14日,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反分裂国家法》。这部重要法律,将中共中央和中国政府关于解决台湾问题的大政方针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充分体现了我们以最大的诚意、尽最大的努力争取和平统一的一贯主张,同时表明了全中国人民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绝不允许“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共同意志和坚定决心。
提出新形势下发展两岸关系的新论述。2005年3月4日,胡锦涛总书记就台湾问题和对台工作发表重要讲话,提出了新形势下发展两岸关系的四点意见,要点是: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决不动摇,争取和平统一的努力决不放弃,贯彻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方针决不改变,反对“台独”分裂活动决不妥协。这四点意见,丰富了对台工作指导原则的内涵,是新形势下对台工作的重要指导方针。
打开两岸政党交流的新局面。2005年4月、5月,应中共中央和胡锦涛总书记邀请,中国国民党主席连战、亲民党主席宋楚瑜先后率团访问大陆。胡总书记分别与连战、宋楚瑜举行正式会谈,就反对“台独”、坚持“九二共识”、推动两岸关系发展等重大问题达成共识,并分别发表了会谈新闻公报和会谈公报。
贯彻“以人为本”,为台湾同胞办实事、谋福祉。胡锦涛总书记郑重表示,“只要是对台湾同胞有利的事情,只要是对促进两岸交流有利的事情,只要是对维护台海地区和平有利的事情,只要是对祖国和平统一有利的事情,我们都会尽最大努力去做,并且一定努力做好。这是我们对广大台湾同胞的庄严承诺。”五年来,特别是近两年多来,各有关部门积极贯彻落实中央指示精神,不断推出促进两岸交流交往、惠及台湾同胞的政策措施。
两岸经贸经济交流和合作取得积极进展。据商务部统计,截至2007年6月底,大陆累计共批准台商投资项目73000多项,较2002年底增加近18000项,增长32%;台商实际投资445.8亿美元,较2002年底增加114.7亿美元,增长35%。贸易方面,截至2007年6月底,两岸贸易总额累计达6500多亿美元,较2002年底增加3900多亿美元,增长146%;其中大陆对台出口1100多亿美元;大陆自台进口5400多亿美元。目前,祖国大陆是台湾第一大出口市场和最大贸易顺差来源地。两岸农业交流与合作取得丰硕成果。
两岸人员往来进一步密切,各领域交流继续深入。目前,两岸人员往来的规模已突破每年400万人次。两岸教育、文化、科技、体育、卫生等各领域交流取得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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