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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已延期征收至2006年年底的机场建设费将再次继续延期。来自昨天民航总局官方网站的消息,国务院已批准延续机场建设费征收政策至2010年,同时调整机场建设费使用范围,受益最大的是中小机场和支线航。
政策延期征收至2010年
这不是机场建设费第一次延迟征收。2002年,根据财政部下发的文件,机场建设费与其他16项“政府性基金”一起本应于2005年年底停止收取,然而机场建设费却一直被征收到2006年4月份,财政部才另外下发《财政部关于处理18项到期政府性基金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称“情况比较复杂,一些问题尚需进一步研究,故将其原有政策执行期限延续至2006年底”。根据统计,1992年至2005年,我国机场建设费累计收入290.5亿元。
专家可能以其他税费方式征收
中国民航大学航空运输经济研究所的李晓津教授告诉记者,“延期”要从两个方面来看,一个是必要性,一个是程序性。“目前我国吞吐量在100万以上的机场三十多个,可以自我生存和发展,吞吐量在10万到100万的机场三十多个,基本可以生存,而70到80个吞吐量在10万以下的机场连员工的工资都发不出来,面临生存问题又不能关闭,机场建设费用于他们的补贴非常必要。”李教授说:“我个人认为在程序问题上,必要的公开程序比如听证会或充分听取消费者意见,是乘客的合法要求。”李教授还透露说,2010年以后可能不会以“机场建设费”为由却以其他方式收取费用,目前有关方面正在研究。这在国际上也是惯例,比如美国现在收取的叫“旅客税”,其国内航段最远的收取13美元,日本也有类似的费用。
算账:3年内至少再交300亿
有乘客算了一笔账,即使按照每年1.6亿人次、这个人数不增加(实际上民航乘客每年的增幅都在10%以上)计算,乘坐飞机的国内民航乘客在2010年前,需要额外缴付至少300亿元的机场建设费。如果再加上800公里以上80元、800公里以下50元的燃油附加费,民航乘客在2010年前,还要支付至少400亿元的燃油附加费。
机场建设费大事记
-1992年3月,开始收取每人15元的机场建设费。
-1995年10月,统一收费标准,国内航班每人50元;国际航班每人90元。
-2004年9月,机场建设费并入机票,被认为是取消的先兆。
-2006年4月,财政部发文表示:机场建设费续征到2006年年底。
-2006年11月,民航总局回应近期不会取消机场建设费。
-2007年10月,民航总局表示,国务院已批准延续机场建设费征收政策至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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