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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天津市教委获悉,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本市配合新课程改革,开始对中考进行改革。
今年,本市先后出台了《天津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方案(试行)》、“天津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后续政策正在制定当中。通过一系列的组合拳,本市将逐步构建多元化、形式多样、科学有效的考试评价体系,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平时成绩纳入考核
本市初中从2005年秋季学期开始全面进入新课程改革,首批新课程下的初中学生明年毕业。为了积极推进本市初中新课程改革,市教委首先出台了《天津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方案(试行)》,启动了中考改革的进程。根据这个方案,学业考试将成为衡量初中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目的是更加全面、准确地反映初中学生修业期满后,在学科学习方面所达到的水平。考试结果是衡量初中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新的学业考试包括考试和考查两种检测形式,学生的平时成绩纳入考核体系,改变了过去以毕业升学考试科目分数简单相加作为衡量学生唯一标准的做法。根据规定,新的学业考试方案适用于2005级及其以后入学的初中学生。
语数外理化全市统考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根据科目不同,分为考试、考查两种形式。其中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物理、化学由全市统一组织考试,其他科目进行考查,考查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
《方案》规定,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初中毕业的合格标准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考试成绩的40%,与平时成绩的60%合并计算,总分达到300分;其它学科的考查成绩均达到合格(含补考)。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报考重点高中的学生,在市级考查的4个科目中至少有2个科目的成绩达到“良好”以上,其他科目达到合格以上;区县级考查科目的成绩全部达到“合格”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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