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记者王冰):记者从天津市建设节水型社会领导小组全体成员扩大会议上获悉,为巩固节水型城市创建成果,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确保2008年完成国家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任务和通过全国节水型城市复查,市政府专门批准了《天津市节水型社会试点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了本市节水型社会试点建设的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本市国家节水型社会试点建设主要工作任务是按照市政府批准的《天津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规划》,本着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的原则,全面推进水权制度、水资源管理、节水型产业、经济调控、公众参与、多水源调配与利用、各业微观节水、水生态环境保护、节水法规和科技节水十大体系建设,使本市全面达到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完成国家节水型社会试点建设任务。
通过十大体系建设,本市到2008年国家节水型社会试点建设将实现以下目标。一是节水型社会良性运行机制框架初步建立。二是现代化水管理体系框架初步形成。三是水安全保障程度明显增强,基本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农村饮水安全人口比例提高到70%以上;正常来水年份缺水率控制在10%以下;工业企业废水达标排放率达到100%,城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80%,城市再生水利用率不低于20%;深层地下水超采现象得到缓解,压采地下水2000万立方米;水生态环境得到改善,重点水生态系统基本需水得到一定程度保障。四是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明显提高,万元GDP用水量降至71立方米以下,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降至24立方米左右,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8%,城市供水管网漏失率降为13%,城区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100%,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到0.6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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