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日开始,全市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将开始受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为了方便市民了解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市劳动保障咨询服务热线12333准备了咨询服务专线,为大家详细解答有关问题。市民还可以登录天津劳动保障网(www.tj.lss.gov.cn)和天津医保诚信网(www.yibaocx.com)查询、下载文件和表格,了解相关政策。
据介绍,以大病统筹为主要内容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体系,具有覆盖范围广、个人缴费低、政府给补贴、大病有保障的特点。妥善解决没有工作的城镇居民、学生、儿童等原公费医疗时期,享受半费医疗的职工家属的医疗保障问题。参保范围主要是城镇的非从业居民,包括学生、儿童、无退休金的老年人和18周岁以上、退休年龄以下,丧失劳动能力的居民。
给您提醒
特殊人群注意身份认定
参保人员在申报缴费期内年龄不满18周岁、次年内年满18周岁的,按照学生儿童身份认定;参保人员在申报缴费期内年龄不满70周岁、次年内年满70周岁的,按照70周岁以上人员身份认定;参保人员在申报缴费期内符合低收入家庭条件并且年龄不满60周岁、次年内年满60周岁的,按照低收入家庭满60周岁人员身份认定。
大中专院校和民政部门管理的老年福利院、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收治精神病患者的福利机构符合参保规定的人员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由大中专院校和相关福利机构统一到所在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和缴费手续,并负责医疗费用的报销申报。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新生婴儿出生并在90日内办理当年参保缴费手续的,按照本年度缴费标准缴费,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在出生90日后办理当年参保缴费手续的,按照本年度缴费标准缴费,从缴费次日起享受当年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新生婴儿在申报缴费期内出生,并已于90日内办理次年参保缴费手续的,除享受次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外,自出生之日起同时享受当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出生90日后办理次年参保缴费手续的,从缴费次日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办手续别忘带这些材料
今日,全市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将开始受理居民参保登记手续,指导居民正确填写参保表格,正确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城镇居民家庭可以直接到所在工作站填报参保申报核定表。城镇居民家庭填报申报核定表,应提供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参保人员提供的身份资料所反映的个人基本信息不一致的,公民身份号码应以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为准;户籍地址以户口簿记载为准。重度残疾人员、享受低保待遇人员、特殊困难家庭人员和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等特殊身份人员,应当同时出示相关凭证。
这些人都可办理登记
学生、儿童,包括具有本市非农业户籍的,在本市各类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普通中小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特殊教育学校等全日制学校就读的非在职学生和儿童(含新生婴儿),以及其他未成年人。
在本市务工的外地农民工,已经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农民工医疗保险或农民工工伤保险,其子女在本市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可按照《天津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100元,其中个人缴费60元,补助40元。如遇政策调整,按照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持有本市蓝印户籍,经公安部门批准转为本市非农业常住户籍,且符合《规定》适用范围的人员,可按照《规定》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根据残疾人残疾标准的有关管理规定,经残疾人联合会认定,残疾等级标准为一至二级的残疾人员;享受低保待遇的人员,是指按照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有关规定,经民政部门认定,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人员;根据本市对城镇困难居民家庭实行特困救助的有关规定,经民政部门认定,领受特困救助金的困难家庭学生、儿童,以及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大中专院校学生;根据本市对城镇困难居民家庭实行特困救助的有关规定,经民政部门认定,领受特困救助金的困难家庭人员。经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认定的家庭人均收入高于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于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两倍的家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