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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设立了首个“泰达节能降耗、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今后每年都将投入1亿元,支持区域内的节能降耗和环境保护,其中,污水原位再生等13类项目进入了首批“鼓励名录”。
日前,《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加强节能降耗、环境保护的暂行规定》正式公布。泰达每年将预算1亿元,补贴和鼓励企业开展节能降耗。13类项目进入了首批“重点鼓励项目名录”,其中有7类项目涉及能源优化、节约问题,4项为环境保护项目。根据项目不同,补贴标准和方式也将有所区别,其中烟气脱硫项目的补贴限额最高,上限为300万元。
除此之外,在“规定”中,开发区进一步明确了今后鼓励企业开展的节能环保工作,并予以一定的补贴。鼓励企业引进新水源生产和使用项目,希望企业聘请有资质的专业公司开展节能、节水审计,根据具体情况,给予50%财政补贴;鼓励建筑节能和使用新能源,对列入“十佳节能项目”的单位给予20—50万元奖励;鼓励区内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对所发生费用给予50%补贴,补贴额度不超过5万元;鼓励环保服务企业在区内开展环境工程设计、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信息等各项业务,并享受优惠政策;鼓励相关企业在区内建设新水源、可再生能源、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等示范工程。
每年3月和9月,开发区有关部门将2次集中受理企业对该专项资金的申报,对“中选”企业和项目拨付款项。目前专项资金中,烟气脱硫补贴等一些运营类项目已经陆续启动,工程类项目也将于明年3月首次接受申报。工作人员表示,重点鼓励项目名录每年都会更新一次,专项资金从企业的科研、用能审计阶段就开始介入。随着项目启动,企业在节省运营开支的同时,还能得到政府的相关补贴,因此将有越来越多的企业主动加入到节能降耗中。同时,开发区还制定了主要行业及产品的能耗、水耗限额和污染排放标准,提高市场准入门槛,限制能耗高、污染重、效益低的产业发展,并推出评选“十佳节能项目”,给予20—50万元奖励等一系列鼓励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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