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记者霍艳华):日前,记者从滨海新区环保部门获悉,正在编制中的《天津滨海新区生态建设与“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将滨海新区开发区域划分成四类,新区生态功能分区进一步明确。
按照将滨海新区建设成宜居生态型新城区的功能定位,滨海新区环保部门加快制定《规划》,目前,《规划》已完成初稿,正在组织新区各区环保局、有关专家等对《规划》初稿进行审查。
据悉,《规划》将充分结合《天津市生态建设规划纲要》、《天津滨海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及各专项规划和文件,全面调查滨海新区自然、社会、经济状况,综合分析新区优势与制约因素,根据新区各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要素发展状况、特点与生态环境承载能力,确立了新区生态功能分区、环境容量与发展布局。从发展的角度将滨海新区划分为优化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禁止开发区域四类。明确了生态区建设的重点领域和主要内容,主要包括:自然资源保护规划,生态产业与循环经济体系建设,生态人居体系建设,生态文化体系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五个方面。
在编制《规划》的同时,滨海新区环保部门还积极推动塘沽、汉沽、大港区生态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大港区已编制完成并开始实施。塘沽区、汉沽区已委托有关科研单位组成专家编写组,进行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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