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缴费标准是什么?
答:学生和儿童每人每年个人缴费60元,政府补助40元。重度残疾、享受低保待遇和特殊困难家庭的学生和儿童,个人不缴费,医疗保险费全部由政府补助。
非从业城镇成年居民每人每年个人缴费330元,政府补助230元。重度残疾人、享受低保待遇人员、特殊困难家庭人员和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个人不缴费,医疗保险费全部由政府补助;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个人缴纳医疗保险费120元,其余440元由政府补助。
6 新生儿如何参保,享受待遇时间如何计算?
答:新生儿不受参保缴费时间限制。在一个结算年度内,新生儿出生并在90天内办理当年参保缴费手续的,按照本年度缴费标准缴费,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在出生90天后办理当年参保缴费手续的,按照本年度缴费标准缴费,从缴费之日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新生儿在当年10月份至12月份的申报缴费期内出生,并已办理次年参保缴费手续的,除享受次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外,自出生之日起同时享受当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7 参保人员因特殊情况全额垫付的医疗费应该如何报销?
答: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转外就医、探亲访友期间发生异地就医、急诊留院观察转住院治疗或特殊情况下全额垫付医疗费的,应当在就诊结束后报送医疗费收据、费用清单和出院证明等相关材料。以居民家庭为单位参保的,交由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统一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结算;以院校、各类福利机构为单位参保的,由院校、各类福利机构统一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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