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满释放人员孟某是双口镇安光村人,由于其无亲无友,房屋又在火灾中被烧毁,一度出现了居无定所又无生活来源的困难局面。司法所在得知情况后,积极与该村村委会协调,由村委会出资为其购买被褥等生活用品,并为其临时租房居住,缓解了困难局面。在解决居住等基本生活问题基础上,司法所对其进行了疏导帮教,帮助他树立自食其力、勤劳致富的观念,并通过多方努力,使孟某找到了合适的工作,基本生活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