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了几天,杏子通过谢安传话,说给我两个选择:要么我答应离婚,要么我给她10万元,她走人。10万元,对我这样的家庭简直是天文数字,并且,就算我有,我也不会给她。我也托谢安传话过去,要钱不可能,离婚更不可能。
5月,谢安突然对我说,他已经下定决心和杏子分手。“我去广东打工,躲开她,她找不到我也许就能死心。”走前,他交给我一个病历,“这是杏子的。其实我也害了她,她现在怀了我的孩子,还有子宫肌瘤,需要做手术。我走后,她那边万一需要帮忙,就麻烦你照顾一下。”我满口答应,并好心地问:“做手术万一要男方签字怎么办?”他深叹了口气,说:“唉……顾不上那些了。”他一再叮咛:“我去广东的事一定在我走后再告诉她,我怕她一时想不开。”
一进站台,尽管离火车开动还有一段时间,谢安还是飞奔而上,如释重负的样子。儿子很敏感,说:“妈妈,我们上当了!”我也隐隐觉得不对劲,连忙赶到出租房。果然不出预料,杏子也人去房空。
谢安真是个高明的演员,明明牵着杏子的手远走高飞,却把戏演得如此之足,却让我目睹这样的残局,受这份刺激。
她提出愿意和我共事一夫 5月22日,亲戚说他们从广东回来了。见我找上了门,谢安愁眉苦脸的,一副无可奈何的样子,“怎么办?杏子要3万块钱,才肯分手。要不,我们假离婚,等她把肚里的孩子打掉再复婚。”
杏子出奇地配合,她挺着6个月的肚子,对我信誓旦旦地说,只要我同意离婚她就一定和谢安“一刀两断”,并郑重其事地写下保证书。换在一个月前我也许还会上当,但是现在,我清楚地知道他俩是串通好了在骗我。
自我不同意假离婚后,就很少见到谢安了。出租房的房客们也说,上次收完房租后已经好久没有看到他俩。原来,怕我闹事,他们“隐居”了!
几天前,他俩突然找到我,杏子的肚子已经很大了。他俩是找我谈判的。我依然不同意离婚。杏子说,你不愿意离,我也不愿意走,那就这样吧,我对我们三个人的生活做了个“合理”安排:谢安的时间分三份,工作八小时,白天的八小时回家陪你,晚上到出租房我那里睡觉;工资也分三份,一份给你,一份给我,一份养儿子。好一个荒唐的“二女共事一夫”的协议,我真是啼笑皆非。
在这场马拉松式的纠葛中,我早已身心疲惫。之所以我一直硬挺着没有退出,主要是想竭力给儿子保留一个完整的家,但现在看来,这个家即使保留下来也只是个空空的躯壳,没有关爱、温情和忠诚的家,即便强留着又有什么意义?
李青说情: 《百姓讲述》中有不少出格的故事,比如弟弟爱上了嫂子,妹妹爱上了姐夫,虽然都是有违伦常之举,但是,彼时彼境,情之所至,即使不被赞同,毕竟是情有可原,至少可以被理解。今天的故事,在三个人之间,却看不到什么割舍不掉的情意。
也许生活原貌就是这样赤裸裸的,没有多少温情脉脉可言。也正是因为缺少温情的遮掩,这样毫无顾忌的违规,才会给人触目惊心的震惊,无法给予原谅。
伦常的界限虽然不是一成不变的,虽然不是全合乎人性的,但最基本的伦理道德,却是人性最起码的价值标准,是维护生活正常秩序所必须的,需要我们尊重和遵守。(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