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塘沽区工商局对辖区内食品经营户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工作,涉及1600余家经营户。预计到今年12月,塘沽区合格经营户将全面做到持照经营、索证索票、建立台账3个100%,超市还将公示“消费警示”。
日前,塘沽区工商局完成了辖区内食品经营户的摸底工作,据统计,塘沽区拥有营业执照的食品经营户共有1607户,其中食杂店1181户、大型超市13家、市场内经营户413家。此外,针对在市场内外还存在少数经营户无照经营现象,工商部门表示将按照规定放宽入市政策,解决部分经营环境较好的经营户办照问题。
据了解,截至今年底,塘沽区工商部门将集中力量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完成索证索票、建立台账、持照经营三个100%的工作。为此,近日塘沽区工商局召集辖区内集贸市场和中等规模以上超市负责人200余人进行了座谈,并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标准进行了宣传。
针对较受居民欢迎的超市,工商部门提出了全面要求,所有超市将严格遵照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努力做到“七项自律制度”,即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购销台账制度、质量承诺制度、协议准入制度、市场开办者食品质量责任制度、食品质量自检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以及索证索票制度、建立台账制度。卖场内必须悬挂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加工许可证以及工商局统一配置的“提示牌”、“公示栏”。“公示栏”上要公示近期的“消费警示”。对特殊食品一定要明示“特殊证件”。散装食品一定要明示合格证,小包装上一定要有标签,标明保质日期等。现场加工制作的食品一定要明示加工日期,保质期等。必须做好过期食品、不合格食品的下架退市的登记工作,并及时上报工商局消保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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