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第五届天津杰出(优秀)青年卫士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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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津燕 |
包津燕,女,38岁,中国共产党党员,大本学历,现任大港区法院审判员、滨海法庭副庭长。包津燕1990年由四川大学法学专业毕业分配至大港法院工作,先后任书记员、1995年任助理审判员、1998年12月到滨海法庭从事民事审判工作至今。2005年任审判员、2007年3月任滨海法庭副庭长,曾在经济庭、告立庭工作从事商事审判。
包津燕同志在审判中坚持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切实落实司法为民,她既坚持司法公正,又能在审判中体现出对弱势群体的人文关怀,其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和埋头苦干、锐意进取的精神,在社会公众面前树立了公正、理智、诚信、融合的良好的形象,表现出了一个法官的良好职业道德和业务素养。她对职业有着不得不作的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她克服了许多困难,在自己的岗位上默默地耕耘,不求索取。她恪尽职责、始终秉持一个法官的职业操守,对自己严格要求,在物质面前保持淡泊,做到了清正廉洁。
她始终坚持公正司法、一心法为民的方针,把稳定当做第一重要的事情来做,从办好每一件案件入手,努力化解当事人的矛盾,把不安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为了化解矛盾,她常常是大量地做调解工作,努力使当事人怒气冲冲而来,高高兴兴而去。多年来她审理的案件没有发生一起上访、缠访事件。审判中她还把切实关注民生做为自己工作的出发点,在审判中把司法关怀送给当事人,千方百计为当事人排忧解难,遇到一些弱势群体的当事人,她会特别地关注,遇到有困难的当事人她会主动地伸出援手,尽力去帮助他们。
她爱岗敬业,默默奉献,对待工作,她从来都是踏踏实实,兢兢业业,从不漫不经心、敷衍了事。态度决定一切,正是这种追求完美的态度,使得她审理每一件案件始终是竭尽全力作到尽善尽美。她时刻在为自己的目标努力着,从没有一丝一毫的懈怠。俗话说得好天道酬勤,2004年至2006年,她共审结各类民事的案件443件,调解率达65%以上,判决的案件服判率高、上诉发改率低,案件质量在全院名列前茅,其撰写的法律文书,多次在院评比中获得好评,在市法院评比中也曾获奖。
她为人朴实、低调,廉洁自律,是一个一丝不苟做事、认认真真做人的人,她把德行看作是立身之本,严以律己,宽以待人,不论面对什么样的当事人她都平等和蔼地对待他们,决不会对他们居高临下、颐指气使。她从不接受当事人的吃请送礼,始终把住人情关、金钱关,审理案件不枉不纵,不偏不倚,坚持公正执法。面对物质上的诱惑,她始终保持一种淡泊的心境,耐得住了清贫、抵住了诱惑、经起了考验。
两年来,她两次获得市法院系统先进个人,连年被评为院先进个人、院办案能手。2006年,获区优秀公务员、市法院系统先进个人并荣立三等功、2007年区十大巾帼标兵、区三八红旗手、天津市三八红旗手、天津市劳动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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