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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调查
物业人士自揭
灰色收入内幕
针对物业公司的多项“灰色收入”,记者采访了在物业公司从事了4年管理工作的李女士,她道出了物业公司的赚钱内幕。
小区内的广告都花了钱
李女士说,一些新小区在交房时,业主会看到小区有装饰公司、材料商的广告信息等,物业管理公司无一例外地向这些公司收取了几百到几千元的“进场费”,并名正言顺地将属于全体业主的收入装进自己的腰包。
业主信息被物业给卖了
李女士说,物业管理公司为了获取利润,向外出售业主的个人信息,如将业主姓名、电话、住址等资料卖出,购买者多是装饰公司、材料商、家电销售商、房屋中介、酒店、销售商等。每个号码大概能卖5至8元钱,所以很多业主会莫名其妙地受到电话骚扰。
交整年物业费才给钥匙
“有一些业主可能有过这样的经历,办理新房交房手续时,一些物业公司让业主必须预交一年的物业管理费,不然就不给钥匙。而事实上,物业公司预收这些费用是没有任何依据的。其实按照《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管理企业不得违背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的意愿提前收费,经批准可以预收的,预收期不得超过6个月。”李女士说。
小区垃圾也有“油水”
另外,李女士还介绍说,小区装修垃圾的清运一般是物业公司委托给装修垃圾清运公司的,而物业公司支付给清运公司的费用却远远低于物业公司向业主公布的费用,差额便成了物业公司的利润。还有的物业公司会指定一个收废品的人进入小区,而必须向物业公司每月交纳不少于400元的“独家”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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