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来津男子与他人合谋伪造公司和院校的公章、合同专用章等非法牟利,被抓获后,警方还在其住处查出了假的残疾人证、出生医学证和商业零售专用发票等伪造证件、票据等。日前,该男子被法院以伪造公司、事业单位印章罪判刑两年半。
被告人施某1970年生人,为江苏来津人员。法院经审查明,今年2月,施某伙同他人(在逃),从原籍来到本市大港区,靠伪造证件、印章牟利。今年3月中旬,施某与同伙为本市一市民伪造了河南省一建筑工程公司的合同专用章以及该公司的财务专用章,获利200元。4月初的一天,他又为本市一市民伪造了本市商学院的毕业证书一份。在“交货”现场,施某被警方抓获归案。目前,委托其伪造公司合同专用章的市民已被警方另案处理。
施某归案后,警方还查出其伪造的本市市政工程学校毕业证、残疾人证、出生医学证、国家成人教育毕业生登记表、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学籍成绩卡等多个假证书、证件以及部分假商业零售发票等,这些非法物品,全部被依法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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