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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本月起,本市(天津市)餐饮企业统一实行《食品原料采购索证、进货验收及建立台账制度》,本市各家餐饮企业昨天起在店堂显眼处张贴出新规,同时张贴出来的还有一张采购与进货验收记录表,上面清晰地记录着食品原料的进货时间、规格、数量、供货商及其电话以及验收人的签名等信息。
餐饮业推行的采购索证和进货验收制度是由市卫生局制定的。规定要求,实行采购索证和进货验收的食品种类包括三大类:食品,包括食品原料、调味料、食用油、肉类等;食用农产品,包括蔬菜、水果、禽蛋、水产品等;食品添加剂,包括色素、酵母、增味剂、乳化剂等。以上原料在进货时,餐饮企业还应对产品进行感官指标和标志验收,凡感官指标异常、标志或索证资料不全的不准采购。
卫生部门要求,餐饮业经营者需妥善保管索证的相关资料和验收记录,不得涂改、伪造,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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