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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供热晚停热
贴心服务已十年
今年供热部门提前3天开始试供热,但供热费并不会为此多收。近十年来,本市各个供热单位基本上年年都是提前供热,延后停热,充分体现了人性化服务的特色。
按照规定,本市每年的供热期为11月15日至转年的3月15日,一共是4个月的时间。但是由于每一年的11月之前和3月15日前后,本市特别容易出现大风降温天气,甚至出现降雪,家里没有暖气,就得穿着厚衣服。供热部门称,为了给市民创造更加舒适的环境,无偿延长供暖时间,近10余年来几乎无一例外。为此,他们承担着每天五六万元的经济损失。(每日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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