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认为所有人都没必要炒作死者的身份,因为这样炒作很显然地是在暗示人们,副教授是有文化的人,有文化的有贡献的人怎么会犯法呢?这种说法显然是荒唐的.试想假如死者不是副教授,是其他身份呢?假如死者是一个吸毒者呢?假如死者是一个逃犯呢?人们还会这样义愤填膺吗?所以,有些人一再强调死者身份,甚至把死者的作品公布出来,与本案的定性是无关的,也就是就副不副教授与本案无关! 第二,也不要争论罪该不该死的问题,关键是看该不该用枪,因为如果合法用枪,谁都不能保证枪子长眼睛,谁敢说合法用枪就保证打在什么部位,那么请站出来.更重要的是,法律规定合法用枪的表述中,没有规定是打伤还是打死吧!.所以,本案应该讨论此种情形用枪是否合法.带有个人感情色彩的讨论,是无效的,也是无聊无知的. 再看,这位死者快速倒车撞向巡警,算不算法律规定的用枪条件中以暴力方法威胁警察生命安全的情形?死者快速倒车碰撞民警,造成民警膝部受伤,这是本案死者快速倒车后的结果,但谁敢说每一起向人的身体快速倒车的结果就只到导致人的膝部受伤而不会危及生命?要是谁这样说的话,那么请站出来,让一个喝了酒的人对你快速倒车试试看!当然,是否定为合法用枪最终看案发时的情形与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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