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军区原副司令员刘华香同志(副大军区职),因病医治无效,于11月3日在北京逝世,享年95岁。
刘华香是江西吉安人,1929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同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他历任学员、宣传员、队长、指导员、团副政委、团政委、团长、科长、师参谋长等职,参加了一至五次反“围剿”斗争和二万五千里长征。抗日战争时期,他历任支队长、军分区参谋长等职,参加了“反扫荡”和“百团大战”等战役战斗。解放战争时期,他历任军分区参谋长、副司令员兼参谋长,绥蒙军区司令部副参谋长、绥远军区司令部参谋长等职,参加了绥包、朔县、大同等战役战斗。新中国成立后,他历任绥远军区萨县军分区司令员、蒙绥军区副司令员、蒙绥军区副司令员兼兵役局局长等职,为部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做出了贡献。
刘华香是第二、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他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曾荣获二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和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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