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进入求职高峰期,各大招聘会扎堆。近日记者在长沙市人才市场“2007快乐工作系列招聘会”和中南人才市场的招聘会上却发现,虽然现场挤满前来求职的2008届毕业生甚至一些大三、大二的求职“先行者”,有些展位还挂了醒目的蓝色标牌“招聘无经验员工”、“招聘实习生”等,方便职场新手能尽快发现目标,但是,更多的企业对“中高级人才”情有独钟,对无工作经验的毕业生都打起了“免招牌”。
“好多都是要招有工作经验的。”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张伟手中拿着一个文件夹,里面厚厚一叠是他打印好的求职简历,他显得有点郁闷。
而企业显然有了新的无奈,某著名大型企业单位招聘代表陈先生向记者表示,由于即将施行的《劳动合同法》对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作出了详细规定,企业用工将面临很多禁锢,如劳动合同不能再一年一签,试用期不能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等,尤其是辞退员工不再轻而易举,“劳动合同期满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如果不想再与职工续签合同,就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试用期进一步缩短,有的岗位不是短期就能看出来合适不合适的。这意味着我们不管这个人是不是真的合适这个岗位,约满了,若不续约就要赔钱。”陈先生表示,在这种情况下,聘请有工作经验的求职者显得比没有经验的大学毕业生要可靠得多。
创智新程教育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徐再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于刚参加工作的毕业生跳槽率高,对企业忠诚度较差,人才流动大将加大公司人力资本的付出,这也使得许多公司对招聘刚毕业的学生持更谨慎的态度。
《劳动合同法》将于2008年1月1日实施,新劳动法的出台和所有新生事物一样,都有“几家欢乐几家愁”,新劳动法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作出了不少令人拍手称快的规定,与此同时也促使用人者在招聘同时更为慎重,导致无经验毕业生求职困难度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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