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宜万铁路巴东县高阳寨隧道发生岩崩事故,滑坡体总方量约3000立方米。正在现场施工的4名工人中,1人死亡,1人受伤,2人失踪。此后,又发现一辆由上海开往湖北利川的长途客车在事故现场失踪。事故抢险指挥部新闻发言人唐明益称,理赔工作已在进行,相关部门将会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进行处理。岩崩造成318国道恩施段交通中断,恢复交通预计还需15天左右。据最新消息,事故中确认的遇难者已达31人。(11月25日新华网)
30多条鲜活的生命被崩塌的岩石掩埋,这样的悲剧不能不令人扼腕叹息。事故发生以后,铁道部、湖北省方面展开了大型搜救行动,有关方面也表示,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对遇难者进行理赔,善后事宜体现了以人为本,但是,笔者认为,有关方面事后的作为,并不能抵消安全事故的责任。
事实上,宜万铁路隧道施工并不是第一次发生安全事故。也是在湖北恩施境内,今年8月5日宜万铁路巴东县野三关隧道就发生过透水事故,造成3人死亡,19人受伤,7人下落不明。虽然有报道说,由于地质条件复杂,宜万铁路施工非常艰难。但是,笔者认为,在短时间内,同一工程重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说明在安全管理方面可能存在重大问题。
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了大面积的山体崩塌?是纯粹的天灾还是事前就有征兆的人祸?据现场人士介绍,坍塌下来的山体多为灰岩,其断层中富含较厚的泥土层,正是石头之间有夹层,从而使山体没有整体凝固性和结构力,这正是巨石垮塌的诱因之一。表面上看,这是一场天灾。但是据多名村民反映,岩崩事故发生一个小时前,隧道现场曾开炮施工,巨大震动引起周边房子震动。村民的说法也得到指挥部内部人士的消息证实。虽然说是否是放炮造成山体崩塌仍有待证明,但是面对事故征兆,施工方没有及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显然与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难脱干系。
如果有关方面及时采取措施,对过往车辆进行预警,伤亡人数或许要少得多。事发当天,目击者黄燕称看到垮塌山体里有车轮和车尾,并且及时报告了有关部门,但是抢救方面称直到23日才发现有车被埋。出事到救援的时间长达3天之久,是否贻误了救援时机?这一方面需要有关方面自证清白,另一方面还有待国务院调查组进一步调查核实。
宜万铁路虽然施工条件艰苦,但是在我看来,只要有关方面顺应自然规律,未雨绸缪,拿出周密的应对方案,宜万铁路也不至于一再扮演吃人恶魔的角色。如果救援行动更快一些,有效一些,事故伤亡人数或许没有这么多。笔者想问的是,从中央到地方三令五申要安全施工,为什么一定要用血淋淋的事故教训来诠释安全的重大意义呢?如果8月出现的透水事故是天灾的话,是否可以说时隔三个月的岩崩事故藏着人祸的影子呢?
追问还可以有很多,但再多的追问,再高的赔偿金,也无法挽回逝去的生命。希望有关方面能拿出切实有效的监督检查制度,不要每次都是在事故后吃后悔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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