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记者刘雁军 通讯员张忠 质宣):根据公安部、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建设部、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六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的决定,天津市质监局会同市公安局、市商务委、市工商局制定了《天津市自行车生产企业刻制编码工作实施方案》,凡纳入非机动车管理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的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及汽油机助力自行车都将实行编码管理。按要求,自2007年12月1日起,开始实施自行车生产企业对新生产自行车刻制编码的工作,并刻制于自行车体。
截至目前,本市共有434家自行车生产企业获得企业编码,并完成了自行车申码企业数据录入上报工作。
据了解,编码采用15位全数字代码结构,包括企业代码、车种代码、生产年份代码、生产流水号代码。企业代码由自行车企业申请,由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统一分配,免费发放给自行车生产企业。车种代码、生产年份代码、生产流水号代码由企业根据相关要求自行分配。编码应刻在自行车车架前管的右侧、自行车中接头的底部或者不影响自行车强度且易于观察和读取的其他部位,字体高度应大于4毫米,清晰可见,易于观察,便于直接读取,并采取加涂保护层等必要的保护措施,以防编码腐蚀生锈。
市质监局将继续加大对未申请自行车编码的企业进行宣贯督促,使本市自行车生产企业申请自行车编码工作健康有序的开展,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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