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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劳动保障部门全面实施积极就业政策成效明显
提前35天完成全年新增就业目标
目前全市城乡从业人员已达563万人
记者今天(30日)上午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全市劳动保障部门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市委九届二次全会部署,采取依靠经济拉动、政策落实、机制促进、服务改善和推进劳动关系和谐五项措施,全面实施各项积极就业政策。截至11月25日,提前35天完成全年新增就业30万人目标。本市就业格局呈现总量增长较快、结构改善明显、稳定性不断提高三大特点。目前,市劳动保障部门正以实际行动扩大就业,力争年底前全市就业总量获得新突破。
今年以来,本市经济社会呈现又好又快发展势头,为扩大就业创造了有利条件。市劳动保障部门在促进就业的措施上,围绕滨海新区发展定位,盯住20项重大工业项目建设,深化人力资源配置服务,抓好岗位与项目衔接;围绕中心城区全面提升的目标,对接20项现代服务业项目,不断开发第三产业就业岗位,优化三次产业的就业结构比重;围绕区县经济发展,结合民营经济发展30条实施意见,抓好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中小型企业的岗位开发。目前,全市城乡从业人员达到563万人,第三产业从业人员比重由43.8%提高到45%,就业结构不断优化。
市劳动保障部门围绕改善民计民生的目标要求,积极完善就业促进政策体系。今年共发放社会保险补贴4亿多元,新增公益性岗位6000个,共为23.8万人提供免费求职服务,先后为1.2万人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6亿元,带动8万人实现就业。
市劳动保障部门建立就业困难群体援助机制,陆续开发交通协管等14类公益性岗位,组建了364家公益性再就业公司,安置“4050”人员5.9万人。基本实现了零就业家庭安置动态为零的目标,其他困难群体安置率达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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