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在天津开发区工作的外省籍农民工也可以在开发区办理退休手续。据悉,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凡在开发区工作的无人事档案关系的外省籍农民工,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缴费满15年的,可以在开发区劳动人事局办理退休并享受相关待遇。
随着滨海新区的开发开放,越来越多的外地“移民”从全国各地来到天津,投身滨海新区建设。目前,在开发区参保的外省籍农民工多达数万人。明后两年,较早来开发区工作的外来工当中,部分人员将达到“男60岁、女50岁”的法定退休年龄。因此,为外省籍的滨海建设者提供完善的社会保险势在必行。
为了解决农民工没有人事档案的问题,让开发区外省籍农民工享受到合理的社保权益,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凡在开发区工作的无人事档案关系的外地户籍农民工,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缴费满15年的,可以与城镇工人一样,在开发区劳动人事局办理退休并享受相关待遇。劳动人事局将负责为其办理退休手续并发放退休证,社保分中心负责核定并发放相关待遇,符合条件的职工本人可持身份证原件和退休证原件到社保分中心领取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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