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刚刚考入山东中医药大学的小阳被学校发现患有I型糖尿病,学校随后对他做出了退学处理,小阳则拒绝在退学告知书上签字。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在社会上引起很大反响,很多人对学校做法表示质疑,称此举有歧视糖尿病人之嫌。
山东
昨日,因患I型糖尿病被山东中医药大学做出“退学”处理的小阳(化名),在校方要求下,来到山东省立医院进行体检。此次体检的原因,是校方希望了解小阳所患的到底为何种类型的糖尿病,并由医院出具一个比较权威的诊断证明。小阳告诉记者,现在他仍在学校上课,校方也没有就此事做出进一步反应。
记者采访后发现,在这个事件中,学生和学校双方都有各自的道理,矛盾的焦点再次集中到大学生的社会保障机制问题上。
-学生:学校应该对学生前途负责
“我是来自湖北贫困农村地区的考生,能考上大学很不容易,非常希望学校能够理解我的处境,能让我继续留在学校里完成学业。”小阳说。
据了解,4年前,小阳被查出身患糖尿病,其后一直在医生指导下进行治疗。一个贫困的家庭,每月还要为小阳花去200元的胰岛素药费。当时由于害怕病情会影响高考录取,在填报高考登记审查表“疾病史”一项时,渴望改变命运的小阳最终选择了隐瞒。
小阳考入山东中医药大学后,校方一直没有发现其有糖尿病。由于每天要注射胰岛素,小阳要到学校医务室购买碘酒,当医生问起他购买碘酒的用途时,小阳无意中将自己的病情告诉给了这名医生。小阳也曾向老师请假外出购买胰岛素。
今年11月21日,小阳突然接到一张以教务处名义发出的“学生处理告知书”,告知书称“在2007级新生入学体检复查中,因患有I型糖尿病,不符合医学专业入学体检要求”,“按照学校处理意见取消入学资格”。学校要求小阳在这份告知书上签字。小阳告诉记者,他认为学校应该本着对学生前途负责的态度,只要患病学生能够自理,不影响他人,就应该录取。最终,小阳拒绝在这份退学告知书上签字。
-校方:医疗费用压力大,若出意外责任无法明确
“虽然我也很同情这名学生,但学校是严格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来做出的处理,万一学生在校期间发生了什么意外,我们也担不起这个责任。”山东中医药大学的一位老师这样说。山东中医药大学党委宣传部梁部长告诉记者,学校方面就此事的处理说明在学校的网站上已经公布。
记者在该校网站首页看到了这份《关于取消患I型糖尿病新生入学资格的情况说明》。说明中称:2003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因身体健康原因限制录取的标准有所放宽。但该《指导意见》第一条第三款仍明确规定,对于“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学校可以不予录取”。
“希望你在北京的权威医院了解一下,I型糖尿病非常严重,患者每天必须靠胰岛素维持生命。”山东中医药大学校办的一名老师这样对记者说。
校方在该事件的情况说明中提到:《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在放宽限制标准的同时,也使有关政策界限更加模糊:既有倾向性意见,又不用肯定性语言。这样的政策,容易引起学生与学校之间的纠纷。
校方介绍:近三年,用于学生住院的费用达230余万元,远远超出了公费医疗拨款额。其中有两名患白血病学生,学校已为其支付医疗费50余万元。
更让学校头疼的问题是:如果患病学生发生意外情况,责任由谁来承担?在“情况说明”中,山东中医药大学表示:“患严重疾病的学生,入学后在繁重的学业压力下,可能会出现健康状况严重恶化的情况,因此造成的法律责任无法明确。”
-律师:有关文件将患病学生拒之于大学门外
对于校方的“振振有词”,很多人提出了自己的质疑。一直在关注此事进展的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刘晓原律师认为,《全国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并非“禁止录取”患有糖尿病的学生。小阳隐瞒患病史只是为了能上大学,并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他患的是糖尿病,不具有传染性,不会影响到他周围的同学和老师的身体健康。他的病情,只要正常使用药物治疗,对工作和学习影响不大。患病4年多,小阳能坚持高中学习,并顺利考上大学,就说明了这个问题。”刘律师说。
刘律师认为,这次事件的冲突根源,在于教育部的《全国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正是这个《意见》把很多身患疾病但渴望求学的学子拒之于高等教育的大门外。”
刘律师告诉记者,小阳下一步是否要就此事提起诉讼,要看事件的进一步发展而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