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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民营经济发展,天津市推出一系列优惠政策。昨天(5日),记者从市政府有关方面获悉,民营企业将可分期缴付注册资本(金)。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资金数额申报制;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达到注册资本的20%,即可注册登记。
关键词:放开
鼓励外国投资者开办广告企业
本市将鼓励外国投资者开办广告企业。以广告业务为主要经营范围的境外外国企业,凡设立并运营3年以上的,可以申请设立独资广告企业。设立并运营2年以上的,可以申请设立中外合营广告企业。外国投资者也可以依据我国有关规定,通过购买境内广告企业的部分股权,设立中外合营广告企业,通过购买境内广告企业的全部股权,举办外资广告企业。
支持民企进军高新领域
本着“非禁即入”原则,本市放开对民营企业经营领域的限制。支持民营经济进入高新技术、清洁能源、重大装备制造等产业,进入现代物流、旅游、文化等现代服务业,以促进资本向优势特色产业集中。
本市还支持鼓励自然人与企业法人出资设立产业投资公司和创业风险投资公司等投资公司,投资产业投资基金、创业风险投资基金等股权投资基金,出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创业风险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等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对申请人申请开办商品市场、要素市场、专业企业市场和高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市场实体的,工商部门将本着“非禁即入”原则,办理注册登记。
个体户可从事汽车租赁经营
支持服务外包、综合商社、国际保理、国际物流、非金融租赁等新兴产业、新兴业态发展。本市将放开汽车租赁经营,凡是具备相应条件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都可以从事汽车租赁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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