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为结婚证与户籍和身份证上的名字有一个字不一样,结果离婚手续一直办不了。
家住天津市汉沽区的高女士20多年前结婚。当时其身份证上的名字是高伟×,户籍上的名字则是高洪×,结婚证上的名字却登记的是高伟×。面对当时出现的差错,高女士也没在意。10年前,高女士的身份证进行了更换,这次上面的名字却是高洪×。
由于出现家庭问题,高女士来到当地法院要求与丈夫离婚。可是,因为身份证、户籍上的名字与结婚证上的名字不一致,法院不予判决,要求高女士到当地派出所开具高洪×与高伟×是同一人的证明。高女士来到当地派出所,派出所说开证明要求高女士具备原始底子,即高女士最初的身份证。可是最初的身份证在10年前更换身份证时已被派出所留下注销。面对这种情况,高女士不知如何是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