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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大港区民政局了解到,为了使社区居民了解本社区居委会日常事务管理,从明年开始,大港区各街镇居委会必须对社区居委会概况、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及申办程序、副食补贴的领取办法、社区居委会每年为民办实事计划和落实情况、财务收支情况(办公经费、共建经费、保洁费收支、募集钱物)等15项内容进行公开。
据介绍,居委会财务收支情况每月公开一次;临时性募捐等活动在募捐结束后公开;为民办实事计划每年公开一次,并且每季度公布一次计划落实情况。公开形式可以采取公开栏、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议事委员会、印发公开信、通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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