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天津市农业部门了解到,当前本市正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严格监管高毒农药的使用,全面禁止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硫胺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用于喷洒蔬菜、水果,确保农产品质量更加安全。截至目前,本市已查获10吨高毒农药并送本市危险品处理中心。
从今年开始,全市12个涉农区县逐步建立300家绿色农资连锁店,全面封杀高毒农药进入本市;建立并完善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的“销售台账”和“诚信卡”制度。为更好贯彻国家有关规定,本市制定了严格的措施。其中规定,违规销售高剧毒农药的,违者罚款6万元;农民在已成熟的农产品(瓜、果、蔬菜)上喷洒剧毒、高毒农药的,除处以3万元罚款外,还将责令农户当即销毁农产品,严禁被污染的农产品上市销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