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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买房时,除了与开发商书面确认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还会书面确认一份临时管理规约。但是,有相当一部分业主并不了解临时管理规约的真正意义,甚至误以为它是用来约束业主的,还有一些业主并不清楚在业主大会成立后,可以对临时管理规约进行修改。那么,业主到底应该如何正确制定、修改、遵守管理规约?又该注意哪些问题呢?为此,新报走访市国土房管局物业管理处,为您解开疑惑。
对于一个物业项目来讲,全体业主在委托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专业化服务的同时,也存在着业主自我管理的问题。那么,根据自我管理的实际需要,全体业主需要共同制定一个管理规定来实现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有的业主习惯把它称之为项目的“小宪法”。制定管理规约是业主实行自治管理过程中一项很重要的工作。
市国土房管局物业处提醒广大业主,制定管理规约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才具有约束力;经过业主大会决定的管理规约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专家教你如何制定、修订管理规约
前期物业管理阶段:专家指出,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临时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建设单位制定的临时管理规约,不得侵害物业买受人的合法权益。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临时管理规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物业买受人在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应当对遵守临时管理规约予以书面确认。
为了保护物业买受人的合法权益,在此,提示建设单位注意三点:一、建议使用全市统一的示范文本,并结合所建项目的实际进行补充。二、应根据规定在售房中心向物业买受人明示临时管理规约,要求各物业买受人在书面确认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同时也应对临时管理规约予以书面确认。三、在业主入住后的前期物业管理阶段,应将临时管理规约在小区内长期进行公示,并监督落实。
物业管理阶段:专家表示,在业主大会成立时,筹委会在征求业主意见的基础上,应组织对临时管理规约进行修改,这项工作也是业主大会的职责之一。对临时管理规约修改后应当提交业主大会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此后就称之为管理规约,这一管理规约对业主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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