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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产品质量食品安全
本市提前完成国家规定
实现12个100%目标
行动进入最后攻坚
记者从昨天(11日)召开的天津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上获悉,为了保障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卫生安全,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本市今年8月底启动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目前,专项整治行动进入最后攻坚阶段,截至目前,国家规定的12个100%整治目标已提前基本实现。
本市已完成的12个100%整治任务包括: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生产许可证;对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对家用电器、儿童玩具等10类消费品生产企业100%建立质量档案;对出口食品原料基地100%清查;对非法进口肉类、水果、废物等敏感货物100%销毁退运;对出口食品运输包装100%加贴检验检疫标志;对县城以上餐饮单位(食堂)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对大中城市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监测范围;对食品经营店铺100%建立进货台账制度;对县城(含)以上城市食品经营者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对县城以上城市定点屠宰率实现100%;对县城以上城市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为了进一步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市民如果在上述12个方面发现产品质量或食品安全问题,可以向市农委、市商务委、市质监局、市药监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天津检验检疫局等责任单位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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